生地黃缺陷鑒別缺陷項目
1 缺陷項目
1.1 定義 藥材總體仍可作藥用,但性狀上與常規正常藥材相比存在一種或多種缺陷,如蘆頭、枯地黃、腐爛、蟲蛀、生霉、發黑等。
1.2 判斷規則
1.2.1 蘆頭 藥材的地上莖基部分,圓柱狀,質輕,為非藥用部位。在地黃加工過程中理應除去的部分,有時因為去除不凈而混入藥材當中。如地黃帶有蘆頭,整個計入缺陷。
1.2.2枯地黃 藥材在生長期時,由于天氣或病蟲害等原因致使藥材死亡,經采收加工后形成的質地較硬、表面枯黃、斷面呈蜂窩狀的藥材。
1.2.3 腐爛 由于氣溫、加工方式不當或不及時等原因,造成的藥材腐爛變質的現象。
1.2.4 蟲蛀(無活蟲)是指藥材被成蟲蛀蝕的現象,表面有一個或多個蟲洞的整個計入缺陷。
1.2.5 生霉 藥材由于受潮后產生青綠色或灰色等霉斑,生霉者整個計入缺陷。
1.2.6發黑 生地黃表面顏色發黑,其市場價格略低同等級顏色不發黑生地黃,故將顏色發黑作為生地黃的外觀缺陷,計入總體缺陷量。
交收質量標準,缺陷圖片